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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清明期间纠治“四风”的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26-04-03 作者:


2026年清明将至,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现就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做出如下提醒:

1.严禁组织或参加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2.严禁野外使用明火,严格遵守防火规定,文明祭扫;

3.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和不文明祭奠;

4.严禁以祭扫名义收受礼品礼金、借机敛财;

5.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宴请、旅游等活动;

6.严禁借追思祭奠之名变相公款旅游;

7.严禁使用课题经费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8.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祭扫以及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9.严禁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严守法律底线;

10.严格落实值班值守有关制度,严禁擅离职守、麻痹松懈等问题。

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督管理,各专业群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全体党员师生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做到安全、文明、廉洁过节。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遇到突发情况及时报告。

学校纪委办公室将加强清明期间“四风”问题纠治,对违纪违法行为一查到底,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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