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一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清明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24-04-11 作者: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2024年清明节将至,学校纪委现就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工作做出如下工作提醒。

一、压实主体责任,倡导祭祀新风

学校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带头自觉践行《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深刻领悟清明祭扫文化内涵,身体力行文明低碳祭扫,营造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的氛围。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严明纪律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学校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思想堤坝,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私车公养”,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等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费用,严禁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严禁在祭扫中铺张浪费,以立碑、周年祭等名义大操大办,严禁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或接受其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福利。

三、加强监督检查,持续正风肃纪

1.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履行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既以身作则、严守纪律,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及时将相关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提醒大家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教育引导,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严格家教家风,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引导崇廉尚俭、文明祭祀。

2.严肃执纪问责。学校纪委要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对我行我素、胆大妄为,形成举报或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二级党组织、部门、单位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举报电话:010-84171065

举报邮箱:jzyjwb@biem.edu.cn


中共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上一条:中共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三届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党组织分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纠治“四风”的工作提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