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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清明节文明祭扫、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的提醒

发布日期:2023-04-06 作者: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2023年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纪委市监委纠“四风”树新风精神和学校《关于2023年清明放假安排的通知》(党办校办〔2023〕4号)工作部署,现就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工作做出如下提醒:

一、压实主体责任,倡导祭祀新风

学校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带头自觉践行《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文明低碳祭扫,不断丰富清明祭扫文化内涵,营造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的氛围。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严明纪律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学校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思想堤坝,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不得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不得“私车公养”,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等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费用,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不得在祭扫中铺张浪费,以立碑、周年祭等名义大操大办,不得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不得借祭扫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或接受其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不得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福利。

三、加强监督检查,持续正风肃纪

纪检监察办公室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精准开展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监督中发现的重要情况、重大舆情、突发事件以及查处的“四风”问题,第一时间上报,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同时,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二级党组织、部门、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举报电话:010-64721357 13653263581

举报邮箱:jzyjwb@biem.edu.cn


中共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京市监委驻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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