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一
纪检监察办公室既是学校纪委的日常办事机构,也是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的日常办事机构,在校党委和市纪委市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履行监督、执纪、监察、问责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落实上级纪检机关和学校党委、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负责制定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反腐倡廉、依法办学治校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教育;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制定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并协助党委督促、检查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对学校政治生态、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及时向党委提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建议。
(四)负责接待干部职工关于学校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来信来访,及时将处理意见提交学校党委,并向来信来访人员回复有关情况,妥善处理各种问题;对举报的违法犯罪、违纪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五)负责受理本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党风党纪方面的申诉和控告,维护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协助上级部门或司法等机关调查违法犯罪案件。
(六)负责监督、监察学校各级行政、业务组织对国家政策、决议、部署的执行情况,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实施监察。负责监督学校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及招生等方面工作。
(七)指导纪检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开展工作。
(八)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党务、校务公开情况。
(九)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